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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施 / 選課輔導辦法

國立新豐高級中學課程預選及選課輔導實施辦法

 

一、依據:

1.     綜合高級中學實施要點。

2.     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二、目的:

綜合高中之課程實施採學年學分制,選課的方向可以決定未來畢業後的出路,所以學生必須注意每學期所開設必選修的課程,並且可以透過選課輔導的方式作為選課的參考,以避免發生不可挽回的錯誤。而選課的方式,除了高一上學期於新生訓練期間舉行外,其餘各學期之選課實施均於前一個學期結束前實施,學校除將先行公佈下個學期的課表,並透過各種說明會及個別輔導等方式,以協助同學選擇正確、適性的課程。

三、輔導項目:

1.     新生入學之新生始業輔導期間,舉辦課程說明會,說明國中與高中職課程的差異所在。

2.     每個學期的選課期間,辦理先期預選課程,並就選課結果協同家長、導師及輔導老師作進一步的課程分析輔導。

3.     利用各班的團體活動期間或假日,定期舉辦親子教育座談會介紹各大專院校之入學管道及方式。

4.     定期邀請校友返回母校,舉辦進路座談會,使學生明瞭畢業後的出路。

5.     新生入學於始業輔導期間舉行性向測驗作為未來性向發展之參考,並於高一下學期再舉行另一次性向測驗,以作為高二分流之參考

四、輔導人員:

1.     各班導師。

2.     輔導主任或輔導老師。

3.     各學程主任。

4.     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五、輔導時間:

1.      高一新生於始業輔導實施。

2.     各種說明會、座談會於團體活動或假日實施。

3.      個別輔導得利用課餘時間或空白課程來進行。

六、查詢資源:

1.     本校課程手冊。

2.     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教學綱要。

3.     綜合高中互動式資訊傳播(http://chs.chvs.hcc.edu.tw)。

4.     性向測驗實施及講解:輔導主任或輔導老師。

5.     大專院校簡介:輔導主任或輔導老師。

七、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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