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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說明「校園查獲電子煙處理疑義」。

單位: 生輔組 | 發佈: 林巾莘 | 時間: 2026-01-21 15:24:37

1.協助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請協助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如附件來文)。

2.

倘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請協助通報作業,以利實施校安通報並依校內規範處理,實施戒菸教育、輔導或轉介等措施(來文及電子菸處遇流程圖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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