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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膳退費流程

有限責任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電話(06)2303484、(06) 2304082#342

【觀念澄清:退團膳是同學個人要負責的,團膳大使僅提供協助,未完成退費並非他的責任和義務

a.事假、公假:最遲於當日上午9:00回報至線上退膳系統登記,之後連同已完成請假手續之假卡於請假日十四天內送至合作社登記才算完成。

體育班同學注意:公假因人數眾多,應於前一日框列退膳者,擬退團膳者應自行上網登錄,且完成公假或請假手續,才算完成成。

b.短期病假:因病或事故未能到校,最晚於請假當日上午9:00前主動至線上退膳系統登記,返校後領退費申請單連同已完成請假手續的假單,一併送至合作社登記才算完成。

c.長期事、病假:因病或事故數日均未能到校,請先向合作社登記欲請假日期,返校後領取退費申請單連同已完成請假之假卡,於每次最後一天請假日十四天內送至合作社登記才算完成。

d.休、轉學: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未繳費則需繳清已用餐天數;如已繳費則按剩餘天數退還。

 ※最遲未於退膳當日上午09:00前上網完成登記者,不予受理。

※應於請假日十四天內將已核完章的【退費申請單】及請假卡送交回合作社登記才算完成。

手續完備者才能於學期末領取退款。未依以上說明完成手續者,恕無法提供退費。

Q&A

Q:因為我當天早上才生病不舒服,沒辦法到校,怎麼登記退伙?

A:您可以在9:00分前至退膳系統登記請記得是您必須主動告知,因為班上同學無法確知您是遲到還是請假,自己的權利要自己把握。

Q:因為早上不舒服,我已經有託同學或自己打電話向導師/教官室請病假了,這樣就能退費了嗎

A:很抱歉,您託同學或打電話向導師/教官請假是屬於您向學校方面「請假」,至於登記退伙還是要請您9:00主動至線上退膳系統登記才算數。如同本校教職同仁有參與團膳者,今天他因為出差或休假,遞了假單給單位主管及人事室獲得同意後,卻忘了向合作社登記退費,事後依然需要繳當天餐費,因為請假是向上級報備,不用餐是向合作社登記,需自行向兩種管道通報。

Q:我那一天真的沒有到校也沒有用餐,為什麼必須負擔當天的餐費?

A:同學在確定搭伙時,我們是以全學期上課天數及總人數去向廠商訂餐,如果您未能依照以上期限及方式登記您不能用餐的日期,廠商仍是以原訂人數送餐及請款,那便會產生落差。 比如某班原有人搭伙,今天因故人未到且未登記,廠商仍會依原人數送餐點並向合作社請款就像您到了餐廳點餐,因有事離開無法用餐,您仍有付費的責任。

Q:如果因為車禍或疾病住院或人本身就是昏迷,無法主動告知或登記,那怎麼辦?此屬特殊個案,合作社於知情後將協助辦理,班上同學如知道類似情形(同學本人無行為能力或無意識)亦請協助注意或提醒導師幫忙處理。 

A:此屬特殊個案,合作社知情後將協助辦理,班上同學如知道類似情形(同學本人無行為能力或無意識)亦請協助或提醒導師幫忙處理。

Q:所以只要事先有登記,今天我不想吃團膳就可以退費嗎?

A:很抱歉,本校團膳是以「學期」為單位參加,要部分退膳除了必須登記外,您還須事前或事後附上蓋完章的申請書,目前審核用印單位是學務處,亦即您必須是因為「事、病、公假等」符合學生請假規則之情形,負責師長才會在申請書用印,如果您當天明明在校,卻因個人好惡而臨時想退當天團膳是無法完成此流程的。 

 

 ☉   感謝大家的配合,合作社無法查知各班誰到、誰未到,所以應由同學把握自己的權利,謝謝大家 

 

  抬頭:有限責任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統編:0848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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