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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註冊組 | 發佈: 張馨分 | 時間: 2025-06-20 10:46:46
一、113-2高一二期末考及學期個人成績:
期末考及學期成績可於6/25(三)中午12點起自行上網查詢《國立新豐高中首頁-左方師生常用系統-成績系統-學生及家長用https://sfsh-tn.k12ea.gov.tw/SCH_UI/Login.aspx》,帳號:【學號】、密碼:【自行設定】,若科目成績有誤,請先洽任課老師確認修正後,務必於6/30下午4點前洽註冊組更正,俾便成績單寄發,成績單若有任何問題,亦請洽註冊組詢問。【逾期後才發現錯誤辦理更正者,僅更改成績,不更改段考(學期)排名,如因此影響權益者,學生應自負其責。】
二、成績單預定7/2寄發,故請務必先至成績系統查詢,定期考成績單請務必妥善保管,成績單正本請務必自行妥善保管,若需要申請校內外獎助金,請自行影印,攜帶影本連同正本至註冊組蓋章。
三、成績警示回條(若有收到警示通知),回條由家長簽名後於開學一週內依座號排序,請導師統一交回註冊組。
四、【清寒績優學雜費減免】114-1學期減免方式由註冊組以113-2學期前三名為原則,且符合1.體育乙等(70分)以上及2.未有懲過紀錄(不符合前2項資格即由同學依序遞補),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時逕予減免。若同分參酌順序,以該學期國文、英文、數學為準。
五、補考日期為7/9(週三),補考當天,應攜帶實體學生證或身分證,未帶紙本證件,不得進場考試,並穿著學校服裝應考。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註冊組詢問。
六、重修:暑期一下、二下英文重修及114-1重補修流程表(正反面)每人發放一張。
七、畢業資格需具備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修業期滿,符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2、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者。
3、修足部訂必修、校訂必修科目學年成績及格者。
4、其學科累計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含)以上。
※畢業證書加註專門學程專長:
1.專門學程專業科目其及格科目達40學分以上。
2.含修足核心科目成績及專題實作均及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