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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豐高級中學適應體育「融合式」教學實施計畫
一、 宗旨:促進身心障礙學生體適能及身體活動能力,養成對運動的興趣。
二、 實施對象:本校特殊疾病及身心障礙學生。
三、 實施方法:
時間(分) | 項目 | 一般學生 | 特殊學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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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暖身運動 | *慢跑400*2 *暖身操 | *慢跑400*1或其他適合之方式 *暖身操 | |
10~15 | 講解示範 | *仔細聽講 *觀看動作示範 | *仔細聽講 *觀看動作示範 | |
15~45 | 分組練習 | *依照示範動作 *重複的練習 | *減少活動強度 *改變活動器材 *改變活動空間 | *多注意特殊 學生的狀況 *多給特殊學生鼓勵 |
45~50 | 講評 | *聆聽講評 *注意自身缺點 *提出問題 | *聆聽講評 *提出問題 | |
四、 成績評量:
1、凡因病或病後體弱或因是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者,須詳具申請書並附家長證明(因病或病後體弱者另附公立醫院之證明)經教務主任轉呈校長批准交體育組備索後予補考。
2、凡因病或身體有缺陷不能參加正常之體育課者須提出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
3、身體有缺陷學生體育成績之考核依學生之類別及上課實施情形適當規定其項目評定之,必要時得以筆試舉行之。
五、 備註: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得以隨時修訂之。
六、 本計畫經教學研究會討論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