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高級中學全國校友會發起人暨第二次籌備會議議程紀錄
(一)會議開始:於12月8日18:30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李榮昌:今天的會議有比較多的議題需要各位籌備委員共同腦力
激盪,所以大家可以一邊用餐一邊思考,盡量在輕鬆愉快的情境
下進行。
(三)報告事項:黃體智:目前校友會的網頁新增會員直接上網登入,目前已有88
位會員登入。另外有校友提議是否校友會會費不要強制採自由樂
捐,此外團體會員代表人數可否增加?因應新行政區劃學校改制
國立為市立章程是否先期反應?
主 席:若各位委員無意見的話將於臨時動議提案修訂。
(四)第二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
1.案由:審查會員名冊。
說明:審定會員資格,確定成立大會應出席人數;審定通過後,造具名冊
報主管機關備查。
決議:出席籌備委員負責審定會員資格並將通過之名冊造冊,報主管機關
備查。
2.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
說明:預定於99年1月1日於國立新豐高中召開。
決議:請執行秘書黃體智發函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商借會議場所,並邀請歷任校長暨已退休之教師同仁蒞臨指導。
3.案由:確定成立大會手冊內容。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
決議: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下:
(1)大會議程。
(2)籌備工作暨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
(3)章程草案。
(4)年度工作計畫。
(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6)會員名冊。
(7)其他。
4.案由:決定理監事選票格式。
說明: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規定擇定採用。
決議:採用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所附之附式。
5.案由:成立大會之先期作業工作分配。
說明:手冊刊印、開會通知寄發等。
決議:請執行秘書黃體智依工作性質統籌辦理,並請各位籌備委員鼎力協助,以期大會圓滿成功。
(八)臨時動議。
1.案由:修改章程。
說明:依校友提議進行修訂。
決議:(1)第二章第七條「一、一般會員:凡曾是縣立新豐農校或國立
(縣立)新豐中學畢(肄)業生贊同本會宗旨且年滿二十歲
者,均可申請入會,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
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2)第二章第七條「二、團體會員:凡本校各縣市登記有案之校友
會,亦可申請加入團體會員,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
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可推派代表一
至十人參與本會大會,其權利義務與個人會員同。」
(3)第三章第十五條「本會置理事十五人、監事五人,由會員選舉之
,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得同時選
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
序遞補之。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4)第三章第十七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
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一人為副理事長。理
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
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理事長代理之,
未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副理事長、
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5)第三章第二十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
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6)第三章第二十二條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
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
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工作人員之職權由理事會另訂之。
(7)第五章第三十一條修訂為
一、會費:會員自由繳納
二、活動費:依每次活動的性質另行繳交活動費。
三、捐款。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其他收入。
2.案由:其他應注意事項。
說明:應注意而未注意事項。
決議:(1)開會通知應含未克出席委託書、大會提案單、參選理監事意願
調查表。
(2)餐點準備、以不超過100元的餐盒為限。
(3)其他若尚有遺漏委由執行秘書黃體智全權處理。
(九)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