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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新生專區 / 四、學雜費收費相關資訊 / 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新生可備齊證件後自行列印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特殊身分減免表單於開學後一週內申請,務請儘早送件,避免延誤申請時機。

A. 全面免學費,逕予減免學費6240元。

B.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減免申請 - 資格及應備資料詳洽註冊組。

◎簡單來說,僅具有「B」身分者,則必須提出特殊身分減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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