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畢業條件

🎓畢業資格需具備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修業期滿,符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者。

(三)修足部訂必修、校訂必修科目學年成績及格者。

(四)其學科累計學分數至少為 160 學分()以上。 (120159學分者僅有修業證明書)

 

*畢業證書加註專門學程專長:

()專門學程科目其及格科目達 40 學分以上。

()修足核心科目及專題實作成績均及格者。

 

*『體育班 』畢業資格除依上項規定外,另包括:

()必修一般科目學分:表中所列之必修一般科目均須修習,並至少須 80%及格,始得畢業。

()必修專業科目學分:表中所列之必修體育科目均須修習,並至少須 85%及格,始得畢業。

()選修科目學分:至少須修得四十學分,其中「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等六類合計至少須修習八學分 及格,始得畢業。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